中国危废处理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1.危废处理发展情况
我国危废处理行业起步较晚,且前期行业管理发展较慢,从1990年开始起步,到1996年初步形成相关管理体系,2008年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经历了一个比较长的探索过程。事实上危废处理行业也是从“十一五”期间进入发展快车道,相应的国家出台了多部政策法规,从发布密度可以明显看出行业发展在加速。
目前,我国工业危废处理行业整体现状表现为综合利用水平较高,无害化水平较低,不同细分行业表现又有所差异。相对来说,资源化利用由于能够回收资源价值,经济性较高,产生危废的企业还能通过出售危废获得收入,因此发展较快也较为充分。而无害化处置技术复杂、处理难度高,而且对于产生危废的企业带来较大的成本负担,发展较为缓慢,甚至还有大量倾倒丢弃事件发生。根据环保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工业危废产生量达到4220万吨,同比增长16.13%;综合利用处置率为83.6%,同比增长2.4%。
2.危废处理行业特点
(1)特许经营制
危废处理项目通常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实施。政府部门授予具有资质的企业特许经营权对废物进行规范化处理,使危废处理企业的经营活动有法可依。同时政府对企业在废物供应上给予相应的保障,并在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扶持。
(2)危险废物收费处置
危险废物是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危害性的固体废物,通常需要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置。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需要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安全处置承担费用。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须妥善贮存危险废物,并及时交由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送至处理企业进行付费处理。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等制度,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3)行业的周期性及季节性
危险废物处理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其与宏观经济走势基本保持一致。危险废物主要来源于工业企业,宏观经济繁荣时,工业企业的开工率提高,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增加,行业景气程度上升;反之亦然。此外,受春节假期影响,工业企业在一季度的开工率略低,危险废物的产生量随之减少,危险废物企业也相应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季节性。
(4)行业的区域性
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区域性特征较为明显,主要原因于:危险废物的长途运输成本较高,存在一定的运输半径;危险废物适用集中处置和就近处置的原则,辖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原则上应就近送至当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转移危险废物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方可转移。
3.行业主要法规及政策
危废处理行业是一个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型行业,纵观世界各国危废处理行业的发展历史,环保法规越健全、环境标准与环境执法越严格的国家,危废处理行业也就越发达,并且也就拥有越多的在国际市场占有优势的技术。
总体而言,中国在危废领域的立法不超过10年,近5年开始趋严,近2年的两高司法解释和新环保法颁布成为行业加速发展的重要催化剂。
与危废管理相关的法律包括:《环保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除《环保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外其他法律都是在2004年后颁布,《环保法》修订已于2014年4月完成,2015年起执行。
除以上法律外,与危废相关的法规还包括:《危废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国家危废名录》等,《国家危废名录》近一次的修订时间在2016年6月21日,2013年6月发布了两高关于危废违规排放的《关于办理环节污染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法加严与标准提高促使危废处理量价齐升。
4.产业链
危废处理行业不隶属于某一行业领域,是一个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与其它行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综合性新兴行业。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上下游 行业包括电镀、冶金、石化、水务等,其关联性主要表现在上下游 行业的相互贯穿,即上游 行业同是下游 行业,充分体现出危废处理行业的循环经济特征。
5.市场驱动因素
(1)庞大的危险废物产生量造成殷切处理需求
从中投产业研究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工业危废产生量达到4220万吨。大部分地区的废物产生和持证单位可以确定合规达标的处置能力不匹配,造成大量危险废物遭非法处置,可见危废处理率被高估。2016年上半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等危险废物处理相关专项规划的相继颁布实施,进一步催化危废处理行业发展机遇。可见,我国危废处理缺口比较大,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2)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理能力分布不均
目前,国内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大部分集中在东部、西北部工业化地区。根据环保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各地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省份为山东709.8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的19.5%;青海325.7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的9.0%;新疆319.3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的8.8%;湖南260.6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的7.2%;江苏243.3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的6.7%。下图是2014年我国工业危险废物的地区处理情况:
由于国家对危废的管理实行“就近式、集中式”原则,亦使得危废处理区域性特点明显。2014年,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较大的省份为山东639.8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的31.0%;湖南232.5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的11.3%;青海146.0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的7.1%;云南137.1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的6.6%;江苏125.3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的6.1%;全国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为56.4%。共有889个省份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山东、湖南和安徽超过80%。下图是2014年我国各地区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2014年,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量较大的省份为江苏113.1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量的12.2%;浙江89.8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量的9.7%;广东82.8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的8.9%;四川66.2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的7.1%;山东62.8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的6.8%。
2014年,工业危险废物贮存量较大的省份为新疆273.6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的39.6%;青海176.8万吨,占全国工业企业工业危险废物贮存量的25.6%;这两个省份占全国工业危险废物贮存量的65.2%。
据各省市环保厅新数据统计显示,全国持有危废处理许可证企业数近1600家,核准经营规模约4900万吨/年。根据环保部数据统计,2014年度全国危废产生量为3633.5万吨。全国平均供给水平在70%多,即产生量除以核准经营规模在70%多的水平,但区域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低于50%的省份有02个,多为经济相对发达区域,危废产生量超过核准经营规模的省份有97个。下图是危废产生量超出核准经营规模的省份:
我国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理能力分布不均,使缺乏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地区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增长机会。
(3)“土十条”助推危废处理行业发展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该计划制定了具体的土壤修复工作目标,同时设置了相关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根据“土十条”要求,我们预计到2020年达到2000亿/年的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49%。另外,“土十条”对土壤质量的严标准和高要求,会对污染源的把控趋严,所以“土十条”的出台对危废处理行业具有推进作用。
(4)政府加强危废监管,促进行业市场增长
自2012年《“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发布后,国家将危废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也在近几年间陆续发布,加速推进了危废产业的发展。以2004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龙头,以2007年修订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的1999年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为骨干,以2008年第二次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第三次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3年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鉴别、焚烧、填埋标准为枝干,我国已构建了一系列危废处理过程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加危险废物处理量、减少非法处置、推动技术提升及提高危险废物处理服务的需求。
6.危废处理市场容量
根据环保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工业危废产生量达到4220万吨,同比增速达16.13%。2016年上半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等危险废物处理相关专项规划的相继颁布实施,进一步催化危废处理行业发展机遇。预计我国未来5年将保持15%的复合增长率,将由2015年的4220万吨增加至2020年的8488万吨,将有一倍的市场空间。按照危废平均处置价格为2200元/吨测算,2016年危废处理市场空间超越千亿规模,在2020年达到1867亿元的产值,相对于2015年翻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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